重庆商报讯 今年5月中旬,在合川二郎中学读初三的女生罗晓雨(化名)打算报读当地一所职高类学校,分两次共缴纳了6500元“预收费”,并与该校签订了“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费”的合同。今秋9月开学时,罗晓雨因种种原因未去报到,要求学校退费遭拒。合川区教委获悉后表示,将督查该校做好她的退费工作。然而,时至现在该校仍未退还这笔费用。昨日,本报记者介入后,合川区教委主任蒋定平称,叫罗晓雨下周去找学校退费。
今年15岁的罗晓雨,家住合川区双凤镇农村。昨日,她告诉记者,今年5月上旬的一天,合川实用外语学校的招生老师来到他们班上宣传,称毕业后如果到该校读书,今后可以包分配工作。
罗晓雨动了心,便与远在打工的父母商量,打算报读该校。罗晓雨的父亲罗宁告诉记者,5月13日,女儿向该校缴纳了2000元“预收费”。6月3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招生老师来到家中,找到他岳母,又收了4500元“预收费”,两次收费均有收据。
记者在罗宁出示的两份收据上看到,均盖有“合川区实用外语学校”的公章,均注明是“学杂费”,那份2000元的收据有经办人“莫彬”的签字。
9月初开学时,罗宁和岳母一起来到该校要求退还这笔“预收费”,学校便拿出那份与罗晓雨签订的合同,退费。
9月4日,罗宁托人将此事发到“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该校为何不退费。9月9日,合川区教委回复称:据查开学至今,尚有两名2013年从二郎中学毕业报读合川实用外语学校的学生未到校报到,请两位同学尽快到学校报到学习。如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请与学校联系进行退费,我委也将督查学校妥善做好未到校就读学生的退费工作。
昨日,合川区中职教育圈一名业内人士曝出“潜规则”,该人士称,每年四五月份招生季节到来时,各中职类学校便想方设法联系一些学校的校长、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到班上宣传,同时私下与一些老师约定好,每推荐一名学生就读,可以得到数百元甚至数千元的招生励。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有些老师争着教差班,而不愿意教好班的怪象,“因为好班的学生考上高中走了,差班的学生可以向中职学校推荐,老师从中获取招生励费。”
所以,为了兑现励,一些职教类学校采取预收定向费的办法,将收取到的这笔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直接励给推荐老师,再由职教学校开据收据并与学生签订“霸王合同”。一名姓曾的圈内人士称,在这样的背景下,其实中职学校根本没有得到钱,现在叫他们退费,就等于是让中职类学校白白亏了那笔招生费。
重庆国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盛教授分析认为,年仅15岁的罗晓雨系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她与合川实用外语学校签订的那份合同肯定无效。该合同系霸王条款,显失公平。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格的情况下,学校应无条件将6500元退还给罗家。
合川实用外语学校校长何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清楚,不知情”,便匆忙挂断电话。据介绍,该校位于合川区铜溪镇,挂靠在当地一所职中招生。随后,记者多次电话采访合川区教委职成教科负责人唐良华,打算进一步核实相关退费情况,但均未得到回应。
昨日下午,合川区教委主任蒋定平称,“如情况属实,下周找学校退费。如果10天内该校还没有退钱,就叫罗晓雨直接找我本人。”一碗面拐到美艳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