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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度科学技术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   根据《科学技术励办法》及《科学技术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2018年度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扎实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励促进创新。2018年度市科技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科技转移。重点励在市内实施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重点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科研。

      本年度市科技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可推荐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企业技术创新4个类别种。

      (一)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负责地推荐本地区、部门优秀科研参加评审。推荐单位推荐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候选,需提供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科技突出贡献获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万人计划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励计划人选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

      (一)自然科学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

      (二)推荐含多个分项,且分项已单独推荐获的,在总推荐时应剔除已获的分项内容。市科学技术获中已使用过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布图设计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推荐。

      (四)同一内容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的,须间隔一年推荐。且同一内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推荐。

      (一)推荐公示。推荐单位应将推荐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主要完所在单位应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或虽有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的方可推荐。

      (二)网络平台推荐。科学技术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简称推荐系统)登陆网址为:。推荐单位(专家)登陆推荐系统,为推荐分配账号--完填报推荐书--推荐单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励办。网络平台推荐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7月15日。

      推荐单位(专家)的系统账号、密码沿用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中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专家)注册成功后,需将账号发送至技术支持联系人,以获得推荐授权。

      1、填写推荐书时,请参考《2018年度科学技术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相关栏目对字数做了,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2、学科专业分组和学科(专业)分类代码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避免因代码填写不正确影响专业分组及评审。

      3、应准确填写主要完在该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贡献,注明完所做贡献与相关附件材料的关联关系,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佐证。

      4、推荐自然科学提交不超过8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余关联论文(论著)提供重要章节或首页;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出版)2年以上,并有正面引用或评价证明,论文检索和它引情况需提供检索报告。

      5、附件材料应精简,除必要的材料外,起辅助说明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列举清单、选择重点章节、作简要说明等方式组织即可。

      请推荐单位(专家)做好2018年度市科技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推荐书应完善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应以正式公函报送推荐材料。纸质推荐材料如下:

      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和项目汇总表等,其中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

      2.纸质推荐书(含附件)原件1份,推荐书和附件合并装订,单双面均可,合计不超过80页。科技进步科普需另附科普作品原件1套。推荐书应从推荐系统中导出并打印,附件应与推荐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附件内容一致(应用证明须原件)。

      联系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市科委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处(1806房间) 邮政编码: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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