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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州区白土镇人民 关于印发《白土镇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按照市森防指要求,落实区委、区决策部署,“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基础。

      较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人民群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夏季历年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目前我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5%,森林防火任务点多面广,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多。由于夏季昼夜温差较小,林区植被地形复杂,发生森林火灾后,一旦扑救不及时,极易蔓延成大火。当前,我镇已进入夏季高温伏旱期,入林消夏避暑、中小学校放假,林区小孩玩火等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元节”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我镇森林火灾防控重要目标主要有林区工程施工现场,林区输配电设施,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农家乐、民宿,加油站、坟区,林缘附近民居、传统村落等。

      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来抓。森林防火宣传要达到“六有”标准(林区有、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报道、入林有短信、课堂有教育)。进入林区口,要见固定碑牌,林区公每5公里不少于1块(条),重要卡口区域要见工作人员宣传守卡。村干部及驻村干部要每周入户或召开院坝会1次开展宣传提醒,村社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录音或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网络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一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高火险时段,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号,在标准化检查站、有条件的口公开显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同时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要及时将预警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发送到基层和护林员。我镇将及时通知提醒联系村居,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并随时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护林员地面巡护,配合森林火灾视频监测,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向我镇应急办报告。

      结合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村居从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等方面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加强输配电站、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各村居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控,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林区森林防火,摒弃烧灰积肥。确需在防火区内用火的,必须提前向村居申请,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采取秸秆粉碎、计划烧除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十户联防”作用,联防体组长要掌握联防体内人员的用火情况,及时提醒、违规用火行为。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口、重点防火区域,加密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哨卡,增派力量加强网格化、精准化管控;加密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杜绝火种等性物品带入山内林区。护林员要做好日常巡护,做到边巡护、边宣传、边处置,及时违规用火行为。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我镇将及时发布禁火令;发布红色预警后,立即实施封山令,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要加强病患和智力障碍等“五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实行一对一措施,村居干部、网格员、护林员必须常态化提示监护人落实责任。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尚未修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办法)的要加快修编森林火灾预案,并于7月底前报镇森防指办公室备案。二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归口报告、“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生火灾,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按程序和内容及时火情,杜绝瞒报、迟报等情况发生。三要做好防火机具的保养,使物资、机具处于适用状态,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四是全镇各级消防森林应急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在森林防火紧要期,集中备勤备战。在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除备勤训练外,要进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力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各指挥部及驻村干部深入责任片区林区一线,重点督查责任落实、安排部署、防火宣传、巡山守卡、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物资储备、队伍备勤、值班值守等情况,对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强化落实。同时要加强村(社)、林区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提出整改,确定整改时限,并登记造册。镇森防指办公室将从执法队、应急办、农服中心及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深入各重点林区村组、国有林场和旅游休闲区开展暗访、督促、指导等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全镇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5.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是否存在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

      6.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是否按进行审批,批准的用火是否按照安全用火规程实施。

      4.电力、电信线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是否在森林火灾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5.通过林区的公管护单位是否及时清理辖区内公沿线可燃物,并建立护林防火巡护制度、落实巡护工作。

      1.是否在行政区域内公布森林火警电线.是否按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备勤,值班电话是否通畅。

      5.发生森林火灾,是否及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方案。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1.是否按《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渝减委〔2022〕1号)配备防灭火物资。

      5.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进行工程造林,其森林防火设施是否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