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我们作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 二次会议讨论的 《关于成都鲁能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 进行了审核 , 公司 关联方成都 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成都 鲁能”)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重庆鲁能”) 有偿提供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1 年 ,利率 5.5% ,关联交易金额为 2,200 万元 。 现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向关联方成都鲁能借款用于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鲁能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8.68元,股价与成本持平。多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上涨趋势。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