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测绘支队收到反映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测绘资质制作电子地图的举报,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测绘支队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测绘资质,于2008年6月23日与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签订食品企业电子地图展示系统项目合同,项目已完成并交付使用。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2009年9月1日,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未取得测绘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责令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测绘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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