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旅游度假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结合所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台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财务和预算审批制度》。
《重大决策制度》指出,凡涉及该区所属国有企业规划计划、人事薪酬、经营收支、节庆宣传、全局事件等重大事项应采取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并从议题产生、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事项表决、作出决策、决策实施、记录归档、会议纪律等八个方面对制度执行作出确切要求。
《财务和预算审批制度》从审批权限和审批内容方面明确了该区所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尚湖公司、虞山公司、旅行社、湖甸度假酒店、虞山园林公司)的职责和要求,要求各公司在遵循计划、重大事项、资金统筹使用和审批权责匹配四大原则的前提下,由各公司总经理对预算范围内资金进行审批,并对其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制度还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为各公司审批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参照流程。
两项制度的出台,是该区推动所属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加强对国企的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同时也为该区纪监委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执行标准和制度依据。(李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