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铺车上的冲动网重庆11月1日电(记者 沈义 通讯员 姚东阳 牟伦祥)巫溪县一男子玩微信结识一未成年女性,不到两天时间竟开房与其发生性行为。10月30日,巫溪县检察院以涉嫌罪将该男子批准。
23岁的无业人员秦川(化名)是巫溪县峰灵镇人。2012年10月15日14时许,秦川和朋友胡某邀约玩微信结识的未成年女性(化名)以及的一名女性朋友,到巫溪上磺镇玩耍。到达上磺后有人提议打麻将,秦川便以打牌为由,将及其双方朋友带至上磺镇某宾馆,开了一间房。进入宾馆房间后,秦川多次把拉至自己身边,均被。后来,胡某借故将的女性朋友带离房间,使秦川与单独待在房间内,想走却被秦川一直拉住,将门,并向表达想与其发生性关系之意。以自己有男朋友便了。之后,几次借故离开房间,都被秦川拦了回来。见达不到目的,秦川便采用、言语等方式,与发生了性关系,并造成面部、颈部不同程度受伤。之后,秦川打电话叫回胡某及的朋友回到巫溪县城。
当晚,和朋友吃饭时被朋友发现其身上有伤,在朋友的追问下,道出了被的事实,后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机关报案。 该院经审查,认为系未成年人,证明秦川系,但秦拒不,情节恶劣,于是将其批准。
检察官提醒广大微信爱好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微信虽好玩但须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微信结识的朋友,更不要轻易单独见面,应提高,防止利用微信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