痦子的位置与命运(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标志产品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title=采购网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一)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登记加入“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江北五里店五简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递交《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江北五里店五简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采购分中心开标厅(江北区五简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牌)
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采购分中心开标厅(江北区五简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