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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父母遗骨被移走不知下落 法院判陵园赔2万元
  •   重庆晚报讯 父母的遗骨被陵园移走不知下落,致使作为女儿的王女士无法祭奠。王女士认为陵园了自己的,将陵园告到法院索赔。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五中院了解到,该案几经审理后,法院最终认定被告陵园擅自移走遗骨的行为了原告的祭奠,判令其支付原告损害抚慰金2万元。

      多年前,王女士的亡父母就安葬在主城区一处陵园用地范围内。2004年,民政部门要求陵园范围内的私葬旧坟坟主限期办理迁坟事宜。2012年清明节,王女士告知陵园,如果要迁移坟墓,一定要告知自己,并留下联系方式。2013年中秋节,陵园通知王女士迁坟,但当王女士赶到陵园时,却发现父母的坟墓已经被挖掘铲平。

      王女士遂将陵园告上法院,索赔损失及抚慰金。王女士称,陵园的梦见拉屎在裤子里不做法,导致父母尸骨,自己没有办法进行祭奠,了死者的人格权,了自己对亡父母的感情。

      陵园方面表示,由于王女士没有及时迁走亡父母的遗骨,陵园只好将王女士亡父母的遗骨进行了集中深埋处理,现在已经无法区分,但责任应在王女士。

      该案经一审、二审后,法院认为,自然人死亡后,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痛苦,向起诉请求赔偿损害的,应予支持。

       文章来源于弘易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