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予县审计局“执法模范单位”称号,这是巫溪县审计局连续第五年获得该荣誉。近年来,县审计局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推进审计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做到学用结合。深入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法制意识以及依法决策、依法审计的水平和能力,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切实加强约束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深入学习与审计密切相关《会计法》《预算法》《合同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结合实际,积极运用网站、电视等,宣传依法审计工作及其成效,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营造良好的社会。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依法审计。先后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廉政管理、执法责任、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科室效能考核办法、优秀项目和审计信息考核、行政执法错案追究、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管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23个制度。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完善调整了审计工作制度,建立了督促审计整改暂行办法、作风建设制度、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了制度约束力和考核导向的作用。以制度规范建设为依托,不断优化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符合当前实际的审计操作规程,将审计装进“制度的”,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审计管理,提升执法水平。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做到审计全覆盖与突出审计重点的有效结合;加强审计项目各环节管理,及时掌握底稿、等重要资料,加大对审计一线的管理力度,缩小管理盲区,做到取证精准、材料齐全,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严格按照优秀审计项目质量要求,严格审计执法行为,着力对审计执法行为中程序是否、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按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依法审计水平的要求,抓基础、管长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改善工作条件,着力营造审计法制工作的良好。切实加强审计法制队伍建设,在审中学、在学中审,提高审计工作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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