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国标代码:13967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15号
华岩校区: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由人民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高职立项建设院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合川和九龙坡华岩两个校区,总占地总面积1339亩,现有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6594万元;校图书馆藏各类图书、刊物、等共计81万册;千兆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学校建有八个专业大类的12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23个校内实验实训室,与全国130多家企业签定校企合作协议,实施校企合作。学校现有教职工741人,专任教师46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14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34人,具有“双师型素质”教师329人。学校现开设46个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三、学校2015年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甘肃、湖北、、、河南、山西、安徽、广西、海南等省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3340名。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时公布我校在各省市的招生信息)。
四、学校2015年招生科类为:普通高中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对口高职的机械加工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土建类、艺术类、旅游类、会计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外语语种;
2、各专业不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
4、学校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若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无分数极差要求;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办法,即从第一专业志愿开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其余省市按照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7、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按顺序志愿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六、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艺术学院各专业(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电视节目制作)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岩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
七、经我校录取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八、各招生专业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类专业学费5600-68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8000元/年。
2、住宿费:合川校区学生公寓6(含集中供热系统、空调、网络、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华岩校区学生公寓6(含网络、卫生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人。
如因故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九、入学资格:根据相关,新生未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十、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1、学金:国家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学金5000元/年;学校特等学金3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二等为3000元/年、三等为2000元/年。此外,学校积极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3、助学贷款:符合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办理无息贷款交纳学费。国家试点“生源地信用贷款”地区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当地教委(教育局)申请贷款;未试点“生源地信用贷款”省市的学生可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学校办理国家贷款。
十一、特困生专项助学计划
学校将设立“特困生助学基金”,实施“特困生专项助学计划”(简称专项助学计划),专项助学计划招生专业为我校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以及汽车类专业(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计划助学名额100名,其中统一招生40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且报考专项助学计划招生专业并被录取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我校特困生专项助学计划名额,学校将根据情况采取学费、住宿费全资助或部分资助资的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特困生专项助学计划申请及认定办法详见我校2015级新生入学前发布的具体实施办法)。
十二、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023)68613751,68465940,68639887,4286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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