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景区内率先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便于新办市场主体开展合同洽谈、招工、广告宣传等前期筹备工作。二是开辟工商登记“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收集整理申请材料;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新办市场主体凭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工商登记。三是户外广告“网上审批”,互联网先行申报、即时审核,月底补质材料。四是景区内创办微企及微企孵化园,优先享受创业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申报“大足石雕”地理标志。六是在景区内设立专业工商所、“12315”消费服务站,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景区经营形象。